

3月15日,吉林省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孙春兰参加审议并发言。吉林代表团团长、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主持会议并发言,代表团副团长、省长景俊海参加审议并发言,代表团副团长林武、陶治国、金振吉参加审议。秦和校长参加审议。

3月14日,在吉林省代表团分组审议监察法草案时,秦和校长在发言中谈到:“监察法是新时期反腐败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对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出台这部法律,是我们全党全社会的热切期盼,也是民心所向。这部法律草案的研究制定,严格履行程序,切实做到集思广益、广集众智。我们评价一部法律好不好,不仅要看立法的价值取向,还要看是否具备可操作性。监察法草案对监察机构设立、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都做了具体规定,既有方向性、原则性规定,也有许多具体规定。目前看这部法律在内容上考虑已非常周全,对下一步推进将起到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