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公布了“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的名单。吉林外国语大学东方语学院被评为“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这也是继2019年后,东方语学院再次获此殊荣。
东方语学院成立于2012年,下设日语(含日英韩多语人才实验班)、朝鲜语(含中外合作办学班)、阿拉伯语、蒙古语、印度尼西亚语、波斯语、泰语、马来语8个本科专业和日语、朝鲜语2个辅修专业,研究生培养设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日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3个方向,和日语口译(含日朝双语)、日语笔译、朝鲜语口译、朝鲜语笔译、阿拉伯语口译、阿拉伯语笔译6个翻译硕士专业领域。
学院获批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其中日语专业是国家首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吉林省特色高水平(A类)专业,阿拉伯语专业是吉林省唯一招收阿拉伯语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50余名,博士学位教师60余名。近年来,学院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50余项,公开出版专著、译著、编著、教材60余部(册)。
目前,学院已与国外70余所大学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累计派遣留学生5000余名。近3年,学生在省部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400余项,其中国家级竞赛获奖近100项。
此次获奖是对东方语学院多年来深耕教育教学、践行立德树人使命的高度认可,更是学校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的生动彰显。东方语学院将持续发扬 “二次创业”精神,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吉林省教育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初审:邹超男
复审:王瑜
终审:张景成